为配合海关总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修改工作,受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委托,中国海关出版社有限公司特组织本次《海关法》修改在线问卷调研。
本次调研数据结果将作为《海关法》修改的重要参考,诚邀您根据工作实际认真填写。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中国海关出版社有限公司感谢您的积极参与!
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责划归海关,《海关法》 与《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境卫生检疫法》《食品安全法》 均是海关执法依据。适应机构改革要求,对于这些法律的修改完善,您认同以下哪种观点:
1、先行修改《海关法》,吸纳上述检验检疫法律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这些检验检疫法律今后择机适时
修订。
2、 废止上述检验检疫相关法律,将有关内容纳入《海关法》。
3、保持现状,不作修改。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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