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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2018宠物饲料色素使用新规先知道

发布时间:2018-02-16 06:22:00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 作者:China Feed 点击次数: 982

     新版《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首次对宠物饲料中着色剂的使用种类进行了明确。由于国内外关于饲料添加剂的要求存在差异,进口宠物食品需提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且生产到出口周期较长,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进口宠物食品企业提早应对、避免损失。
  新规中,宠物饲料着色剂具体为柠檬黄、日落黄、诱惑红、胭脂红、靛蓝、赤藓红、苋菜红、亮蓝、二氧化钛和焦糖色,其中焦糖色明确要求以蔗糖、淀粉糖浆、木糖母液等为原料,采用亚硫酸铵法制成的液状、粉状焦糖色,同时配合饲料中的推荐添加量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进口饲料登记中心提醒广大宠物饲料生产企业对照规范,核查企业的原辅料清单和标签相关内容,及时调整生产配方和供应商。另外,不同国家的规定存在差异,宠物饲料出口企业在着色剂使用上除了要符合我国《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还要符合对应输入国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625号

为切实加强饲料添加剂管理,保障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促进饲料工业和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部对《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实施饲料添加剂(混合型饲料添加剂除外)生产许可应遵守本《规范》规定,不得核发含量规格低于本《规范》或者生产工艺与本《规范》不一致的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明文件。

  二、饲料企业和养殖者使用饲料添加剂产品时,应严格遵守“在配合饲料或全混合日粮中的最高限量”规定,不得超量使用饲料添加剂;在实现满足动物营养需要、改善饲料品质等预期目标的前提下,应采取积极措施减少饲料添加剂的用量。

  三、饲料企业和养殖者使用《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铁、铜、锌、锰、碘、钴、硒、铬等微量元素饲料添加剂时,含同种元素的饲料添加剂使用总量应遵守本《规范》中相应元素“在配合饲料或全混合日粮中的最高限量”规定。

  四、仔猪(≤25 kg)配合饲料中锌元素的最高限量为110 mg/kg,但在仔猪断奶后前两周特定阶段,允许在此基础上使用氧化锌或碱式氯化锌至1600 mg/kg(以锌元素计)。饲料企业生产仔猪断奶后前两周特定阶段配合饲料产品时,如在含锌110 mg/kg基础上使用氧化锌或碱式氯化锌,应在标签显著位置标明“本品仅限仔猪断奶后前两周使用”,未标明但实际含量超过110 mg/kg或者已标明但实际含量超过1600 mg/kg的,按照超量使用饲料添加剂处理。

  五、饲料企业和养殖者使用非蛋白氮类饲料添加剂,除应遵守本《规范》对单一品种的最高限量规定外,全混合日粮中所有非蛋白氮总量折算成粗蛋白当量不得超过日粮粗蛋白总量的30%。

  六、如无特殊说明,本《规范》“在配合饲料或全混合日粮中的推荐添加量”“在配合饲料或全混合日粮中的最高限量”均以干物质含量88%为基础计算,最高限量均包含饲料原料本底值。

  七、如无特殊说明,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产品中的“推荐添加量”“最高限量”按其在配合饲料或全混合日粮中的使用比例折算。

  八、本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2009年6月18日发布的《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1224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农业部

中农进口饲料登记中心并非农业部的附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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